您好,學員。 確定破產案件的地域管轄,必須先確定債務人的住所地。對于“住所地”的理解,《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四條規(guī)定,法人的住所地是法人的主要營業(yè)地或者主要辦事機構所在地。營業(yè)地是指企業(yè)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場所,辦事機構所在地通常是指企業(yè)管理機構的辦公地點,兩者間是并列關系,不存在先后順序問題。由于債務人的主要營業(yè)地與主要辦事機構所在地可能并不在同一地方,因此,不同的法院對破產案件可能同時享有管轄權。 為了解決可能存在的不同法院就同一破產案件都享有管轄權而引發(fā)的管轄沖突問題,最高人民法院曾在《關于審理企業(yè)破產案件若干問題的規(guī)定》(以下簡稱《規(guī)定》)第一條中規(guī)定:“企業(yè)破產案件由債務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債務人住所地指債務人的主要辦事機構所在地。債務人無辦事機構的,由其注冊地人民法院管轄?!?/p>
老師:為何破產案件會是在債務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不應該是債務人公司所在地嗎?
老師這題選 D,能說一下原理,不需要法條。公司破產不應該在公司住所地或營業(yè)執(zhí)照地址,怎么就找債務人住所地?
根據(jù)民事訴訟法律制度的規(guī)定,下列關于一般地域管轄的表述中,不正確的是( )。 A.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B.公民的經常居住地,是指公民離開住所地至起訴時已連續(xù)居住1年以上的地方,包括公民住院就醫(yī)的地方 C.對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蹤的人提起的有關身份關系的訴訟,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原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D.對沒有辦事機構的個人合伙、合伙型聯(lián)營體提起的訴訟,由被告注冊登記地人民法院管轄;沒有注冊登記,幾個被告又不在同一轄區(qū)的,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管轄權 正確答案 : B 【知識點】民事訴訟的管轄及其適用 問:D選項,被告不在同一個地方的應該在原告所在地呢?
根據(jù)《破產法》規(guī)定,破產申請受理后果包括(??)。 A.破產申請受理前成立,但債務人和對方當事人均未履行完畢合同,管理人有權決定解除 B.債務人對個別債權人的債務清償無效 C.債務人的債務人應當向管理人清償債務 D.債務人的法定代表人自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的裁定送達債務人之日起至破產程序終結之日,未經人民法院許可,不得離開住所地 E.有關債務人財產的執(zhí)行程序應當中止 正確答案 : A,C,D,E 【知識點】破產申請受理的法律后果 答案解析 : 選項B:這里基于嚴謹性考慮,考慮但書的情況,認為選項B不對。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后,債務人對個別債權人的債務清償無效,但是,債務人以其財產向債權人提供物權擔保的,其在擔保物市場價值內向債權人所作的債務清償,不受上述規(guī)定限制。 問題:B選項,可以理解物的擔保有優(yōu)先受償權么?
甲市乙縣稅務機關對某公司作出補繳稅款和繳納滯納金及罰款的處理決定。該公司不服,向甲市稅務機關申請稅務行政復議,甲市稅務機關作為復議機關作出只補繳稅款和繳納滯納金的決定。該公司對復議決定仍不服,欲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則管轄法院是( )。 A.乙縣稅務機關所在地人民法院 B.甲市稅務機關所在地人民法院 C.既可以是甲市稅務機關所在地人民法院,也可以是乙縣稅務機關所在地人民法院 D.省稅務局所在地人民法院 老師:這是哪個答案?
老師,處置交易性金融資產、債權投資、其他債權投資、其他權益工具投資時的確認的投資收益和留存收益,最快計算的公式有沒有?影響營業(yè)利潤的又是怎么算?
我是客車運輸業(yè),現(xiàn)在報廢一輛客車,我給車輛回收公司開了車輛報廢發(fā)票,對我會不會產生稅務風險
請問:存款單為啥不能權利質押
其他應付款借方余額是什么意思?
老師,車間的行車折舊年限是幾年啊
什么情況下采購的貨物和銷售的貨物可以不一致
甲公司2021年有關處置金融資產業(yè)務如下:①處置一項交易性金融資產,其賬面價值為800萬元(其中,成本為900萬元,公允價值變動為-100萬元),處置所得價款為1000萬元;②處置一項債權投資,其賬面價值為800萬元(其中,成本為900萬元,利息調整為-100萬元),處置所得價款為1000萬元;③處置一項其他債權投資,其賬面價值為800萬元(其中,成本為900萬元,公允價值變動為-100萬元),處置所得價款為1000萬元;④處置一項其他權益工具投資,其賬面價值為800萬元(其中,成本為900萬元,公允價值變動為-100萬元),處置所得價款為1000萬元。關于上述金融資產的處置,表述中正確的
我們公司有些外地員工,找了人家資源公司,通過人力資源公司發(fā)工資交社保,轉的款項也開票給我們了,收到這個發(fā)票,我們是不是不用申報個稅,把發(fā)票直接入賬成本費用就可以了。
老師,科農局補助資金,當年因為沒有看見相關的文件,作掛賬處理,現(xiàn)在審計要求整改,文件也找到了,這筆資金實際為補助收入,現(xiàn)在怎么調賬
老師,公司跟房東簽房租合同經營兩年后把部分區(qū)域轉給另一家公司,簽了轉租協(xié)議,請問對方付租金給我們,我們開什么發(fā)票給他們?另外他們付給我們租金不是屬于我們的收入嗎,那我們給房東支付的租金是包含他們的對吧?所以我們計提房租要包含轉租出去的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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