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四條規(guī)定“單位或者個體工商戶的下列行為,視同銷售貨物: (一)將貨物交付其他單位或者個人代銷; (二)銷售代銷貨物; (三)設有兩個以上機構并實行統(tǒng)一核算的納稅人,將貨物從一個機構移送其他機構用于銷售,但相關機構設在同一縣(市)的除外; (四)將自產(chǎn)或者委托加工的貨物用于非增值稅應稅項目; (五)將自產(chǎn)、委托加工的貨物用于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 (六)將自產(chǎn)、委托加工或者購進的貨物作為投資,提供給其他單位或者個體工商戶; (七)將自產(chǎn)、委托加工或者購進的貨物分配給股東或者投資者; (八)將自產(chǎn)、委托加工或者購進的貨物無償贈送其他單位或者個人。
老師您好 視同銷售有哪些情況
老師,視同銷售有哪些情形
老師,視同銷售的情況有哪些
老師,視同銷售的情況有哪些?
請問老師,外購的食品用于集體福利,直接發(fā),是不是所得稅要視同銷售?增值稅視同銷售和所得稅視同銷售有區(qū)別的是吧?所得稅視同銷售有哪些情形呢?
早上好老師,想問下今年的初級課程在那里可以看
老師,印花稅怎么是按季計提?
你好老師公司有兩個月沒有開支,在申報時是零申報,在開支時如果支開部分工資次月要怎樣申報工資薪金所得
生產(chǎn)型企業(yè)。如果內(nèi)銷大于出口,只免不退稅,是否需要做免抵退稅申報這一步
你好老師 優(yōu)先股的財務杠桿系數(shù)怎么算
存貨經(jīng)濟訂貨批量公式中,有一個年最佳訂貨次數(shù),是需求量/經(jīng)濟訂貨量。又有一個最佳訂貨周期,我不明白的是這個訂貨最佳周期算出來難道不就是次數(shù)的倒數(shù)嗎?這樣的話不是個大數(shù)吧
國外的代理,我們能給他報個稅嗎
以存貨清償債務,不是用的是收入準則嗎?那么在債務重組中,適用收入準則的是什么?
合同資產(chǎn)發(fā)生減值的,計入信用減值損失?還是計入資產(chǎn)減值損失?
現(xiàn)在發(fā)票之類的還需打印裝訂在憑證里面嗎?
老師,哪種情形不視同銷售呢
不視同銷售,就是指正常銷售需要繳納增值稅。 銷售貨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勞務(以下簡稱勞務),銷售服務、無形資產(chǎn)、不動產(chǎn)以及進口貨物的單位和個人,為增值稅的納稅人,應當繳納增值稅。
好像不對啊
你是哪里有疑問呢,視同銷售是特殊情況,除此之外就不需要視同銷售。
記得之前老師講的,無論是自產(chǎn),委托加工物資,還是外購,用于投,分贈的其中一個情形需要視同銷售,其他都不需要,其中一個是哪個我忘記了
記得之前老師講的,無論是自產(chǎn),委托加工物資,還是外購,用于投,分贈的其中一個情形不需要視同銷售,其他都需要,其中一個是哪個我忘記了
說反了,以最后一個為準
無論是自產(chǎn)、委托加工物資,還是外購,用于投,分贈,都需要視同銷售,你可以看《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四條規(guī)定。購進貨物用于非增值稅應稅項目、免征增值稅項目、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不屬于視同銷售的范疇。 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令(第65號)_2012年第12號國務院公報_中國政府網(wǎng)? ?http://www.gov.cn/gongbao/content/2012/content_2121706.htm “單位或者個體工商戶的下列行為,視同銷售貨物: (一)將貨物交付其他單位或者個人代銷; (二)銷售代銷貨物; (三)設有兩個以上機構并實行統(tǒng)一核算的納稅人,將貨物從一個機構移送其他機構用于銷售,但相關機構設在同一縣(市)的除外; (四)將自產(chǎn)或者委托加工的貨物用于非增值稅應稅項目; (五)將自產(chǎn)、委托加工的貨物用于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 (六)將自產(chǎn)、委托加工或者購進的貨物作為投資,提供給其他單位或者個體工商戶; (七)將自產(chǎn)、委托加工或者購進的貨物分配給股東或者投資者; (八)將自產(chǎn)、委托加工或者購進的貨物無償贈送其他單位或者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