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稅金及附加(金額為 10 月份應繳納的城維稅和教育費附加之和) 貸:應交稅費 - 應交城市維護建設稅 貸:應交稅費 - 應交教育費附加 然后記錄 11 月份的繳納情況: 借:應交稅費 - 應交城市維護建設稅 借:應交稅費 - 應交教育費附加 貸:銀行存款
7月交了增值稅和附加稅,然后申請退稅了,8月份,申請退稅的款回來了,那么我分錄直接可以寫借:銀行存款,貸:增值稅銷項稅,貸:應交稅費-城市建設維護稅,貸:應交稅費-教育附加稅,貸:應交稅費-地方教育附加嗎
你好,小規(guī)模納稅人 5月開了一張專票,城建稅免稅50%在當月需要計提嗎? 教育費附加 地方附加免了 ,是不是不用計提了,在當月直接借:稅金及附加 貸:應交稅-教育附加 地方附加 ,然后再做一筆 應交稅費 借:應交稅費-教育附加 地方教育附加,貸 營業(yè)外收入,再最后結轉 借:營業(yè)外收(免的2費) 本年利潤(城建稅) 貸:稅金及附加 然后就是7月初直接申報繳費,是這樣嗎?
4月份收到國家退稅延緩繳納的稅款后,做了一筆分錄 借:銀行存款 貸: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 應交稅費-城市維護建設稅 應交稅費-教育費附加 應交稅費-地方教育費附加 結果這個月報稅時:稅金及附加的金額<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報稅時系統(tǒng)那一欄提示錯誤。稅金及附加的金額從三月報表上+4-6月的金額,與6月份的利潤表是相符的!但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的附加確實>稅金及附加!請問是什么原因,現(xiàn)在該怎樣調整?
老師好,我們是一般納稅人,但是執(zhí)行小企業(yè)會計準則,本月收到上年度12月份退回的增值稅及附加稅,分錄可不可以這么寫: 借 銀行存款 貸 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 借 銀行存款 貸 應交稅費-應交城建稅 應交教育附加稅 應交地方教育附加 然后再借 應交稅費-應交城建稅 教育附加稅 地方教育附加稅 貸 本年利潤 這樣寫可以不?
老師,什么時候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這些記稅金及附加 如果直接銀行扣款了就不用計提,直接 借:應交稅費教育費附加 貸:銀行存款 對吧 老師
未分配利潤10萬,實收資本10萬,股權百分之100轉讓,轉讓價多少合適,稅務能通過
請問:這道題,50-12.7,50是租金,租金減利息啥意思?
舊設備的投資額是變現(xiàn)價值加抵稅,如果有每年有維修成本,需要加上么
請問:這道題2350-2200=150.購買時5萬交易費不去掉嗎
老師個體戶經營范圍里只有勞務服務,但是偶然接了一個異地建筑工程,開了一張建筑服務勞務費的普票,金額含稅70700。外經證也報驗了。風險大嗎?
刷題做過的題在那里找?
如果這道題,選項有符合資本化支出的,答案能選這個嗎?
老師請問為什么答案第二問,是借:所得稅費用 2828,貸:應交稅費 應交2828 我的做法是 借:所得稅費用3006 貸 遞延所得稅資產178 應交稅費應交所得稅 2828
逆流交易,母公司認可子公司的減值么
老師,6月申報個稅的時候,人事有一部分人的工資沒到我這里來,所以,有幾個人就漏申報個稅了。我申報7月份的可以把6月份工資加起來一起申報嗎?還是怎么處理比較合適
忘記在10月份里計提了,已經結完賬了,那就是在11月份里面補提10月份的稅是嗎
同學你好 對的 補計提就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