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更正申報6月份的個稅
因為之前申報錯了,我在更改之前的申報,我們是所屬期7月申報6月的工資,我在更改申報所屬期7月的時候,有兩個員工是6月份入職的,一個員工6月份離職,一個7月份離職了,我申報所屬期7月份的時候顯示這個(圖一),那個圈起來的人在我們公司工資是3500,但是扣減是5000,就是6月份入職,6月份辭職的(圖二),請問現在怎么辦?
老師,我想問一下,公司有個人是6月26號入職的,就上了幾天班所以這幾天的工資是累計到7月份一起算的,但是這樣一起算了之后他7月工資就超過5000了,6月份沒有給他報個稅,我報7月個稅的時候把他的入職日期寫的是6月26號,這樣他就有2個月的扣除項目,個稅系統(tǒng)顯示就不用交稅了,可以這樣嗎,這樣就相當于他6月份已經入職但是沒申報個稅,是延期到7月份一起報的,可以這樣操作嗎
問下,11月份個稅申報的時候把之前6-9月份有幾個人沒申報的一起工資累計補上可以嗎,員工信息采集我選6月份的
老師,您好 我想問一下公司10個員工,6月份支付了5月份8個人的工資,還有2個員工的工資沒有支付,6月申報的時候是不是只申報那8個人的呀 剩下那2個人比如7月份發(fā)放了5-6月的工資,是不是5-6月一起申報的?
申報6月份個稅的時候有2個人的工資沒有定下來 ;6月末發(fā)放的,申報7月個稅的時候一起申報可以嗎
老師個體戶經營范圍里只有勞務服務,但是偶然接了一個異地建筑工程,開了一張建筑服務勞務費的普票,金額含稅70700。外經證也報驗了。風險大嗎?
刷題做過的題在那里找?
如果這道題,選項有符合資本化支出的,答案能選這個嗎?
逆流交易,母公司認可子公司的減值么
老師,6月申報個稅的時候,人事有一部分人的工資沒到我這里來,所以,有幾個人就漏申報個稅了。我申報7月份的可以把6月份工資加起來一起申報嗎?還是怎么處理比較合適
2023.12.31賬面價值應該是2030?怎么是1800? 題意:應計提230,說明設備有減值,所以2030-230=1800, 1800是可變凈值吧?算折舊時,應該是()賬面2838-30凈殘值)的
印花稅不用計提直接做分錄嗎?要怎么做
老師,外幣非貨幣性項目為什么有的有匯兌差額(交易性金融資產)又沒有匯兌差額(固定資產)?還有外幣非貨幣性項目不是采用的交易日的即期匯率嗎,為什么交易性金融資產又要看資產負債表日的匯率,學的好混亂,感覺外幣貨幣性項目和外幣非貨幣性項目分不清了,做題目也無從下手
問題1:老師,我們是a公司。我們支付b公司18800元作為物料推廣費。他給我們開了18800的6個點的物料推廣費票。1月份開的。 后面因為需要沖紅5000。他讓我們這邊提起統(tǒng)計信息確認單,他那邊確認,他那邊給我開了5000元的負數發(fā)票紅沖發(fā)票。 然后想問一下老師進項稅轉出的分錄。當時我們是做的借銷售費用,物料推廣費。借進項稅額 貸就是應付賬款。 想問一下,現在進項稅轉出的分錄應該怎么做?
第三道題,我哪里計算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