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咱就把這個最后的一個工資報完了再改為非正常時間,按實際填寫就行。

因為之前申報錯了,我在更改之前的申報,我們是所屬期7月申報6月的工資,我在更改申報所屬期7月的時候,有兩個員工是6月份入職的,一個員工6月份離職,一個7月份離職了,我申報所屬期7月份的時候顯示這個(圖一),那個圈起來的人在我們公司工資是3500,但是扣減是5000,就是6月份入職,6月份辭職的(圖二),請問現(xiàn)在怎么辦?
老師好!10月26成立的小規(guī)模公司,剛才補申報個稅,填了入職時間為11月1號,申報了11月份的個稅?,F(xiàn)系統(tǒng)提示逾期申報10月份的工資薪金所得稅。我本來就想只報一個人的稅,但入職又填了11月1號,應該怎么處理逾期申報問題?
員工11月1日入職、11月20日離職結算完離職工資后,該員工11月25日又重新入職、12月10日再次離職入職且因為到發(fā)上月工資的時候,且是11月25號到12月10號的工資加起來一起扣稅,扣完個稅之后一起發(fā)給了員工,那這個申報個稅是11月1—20日的申報在11月。而11月25—12月10號申報在12月,同時入職時間改成11月25日,這樣可以嗎
就是說員工11月5日入職了11月25離職在結清離職工資后,11月28日再次入職12月15日又離職,但還沒到發(fā)上月工資的時候,所以11月28—12月15日的一起發(fā)了,個稅也是兩個月一起扣的,那么在申報個稅的時候是不是申報11月份的時候只申報11月5—25日的離職工資,在申報12月的時候申報11月28—12月15日的
你好,我們公司個稅申報晚了一個月月,現(xiàn)在12月申報11月所屬期實際申報的是10月份工資,像這種情況,員工信息采集入離職時間怎么寫了?
老師,我們7.8.9月份個人所得稅工資收入是0申報,但是7—9社保公積金已經報個稅系統(tǒng)了,10月份開了7—8月工資,10月份的個人所得稅報稅都話我是不是要減去7—8月已經報完的社保公積金收入?
老師,我們公司9月23開了發(fā)票,項目名稱寫的建筑服務安裝服務,對方公司10月30號打款,備注了材料及人工費,可是我們根本也沒有用材料,就是自己的機器,這個備注有影響嗎
當地稅管員根據我們行業(yè),給我們定的稅負率……可是稅負率=(銷項-進項)/不含稅收入,我們哪怕就是進項稅為0,不抵扣,也達不到規(guī)定的稅負率…或者我們少勾選我們的進項,那我們呢進項票就滯留很多?
一般納稅人不抵扣的發(fā)票也要做賬嗎? 一般納稅人的票怎么做必須是抵扣的嗎?不有些抵扣不了這些怎么弄
樸老師可以問個問題嗎?
老師 我們公司9.17從別的地方借款2萬 截止到9.30日我一共花了1萬 我統(tǒng)計截止到9.30日剩下的資產是需要按照兩萬還是一萬核算
外貿型企業(yè)出口貨物無法辦理和進項一一對應退稅,然后幾年也沒有這塊收入做處理,現(xiàn)在我們要怎么自查處理
老師,內丈,社保費還要計提嗎
老師,應收賬款和合同資產計提減值和壞賬,都是按什么比例呢,1年以內的,1-2年的……
請問這張表里的出讓方納稅人姓名是寫公司名稱還是法定代表人的姓
這樣會不會導致交個稅啊
不會呀,因為他前面發(fā)的工資你要正常給他申報完,不然你要是改為非正常,你后面報不了了,或者你現(xiàn)在就改等報的時候你再改為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