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個稅不是計提了就申報,是實際發(fā)放以后才申報的

請問2021年1月15號申報個稅時是按照12月實際發(fā)放數據申報的,也就是11月計提的工資數,依次類推,后面每個月都是這樣申報的,截止到本月都是這樣申報的,但是12月的申報數據里面有些員工的工資實際沒有發(fā)放,要本月一起發(fā)放,這樣有沒有問題呢?另外2月申報個稅的時候我應該怎么申報呢?如果兩個月的工資合并在一起申報的話,個稅就多了,應該怎么處理呢?
老師,之前咨詢關于2021年度工資實際發(fā)放比計提的多1萬8。個稅申報是按照計提報的,年度企業(yè)所得稅匯算清繳時,工資也都時按照計提數做的。解決方案是在22年補計提1萬8,和正常工資一起申報,21年企業(yè)所得稅職工薪酬金額不變。 現在想問如果22年職工總工資是10萬,加上補計提1萬8元個稅申報按照11萬8申報。那2022年企業(yè)所得稅匯算清繳的職工工資的賬面金額,實際支出和稅收金額都填寫11萬8嗎?
老師 想問下之前會計工資是按照銀行當月發(fā)放當月計提工資薪金按照銀行發(fā)送申報個稅 但實際是發(fā)上一個月的工資,那我們交接回來沒注意按照當月的工資申報個稅 銀行隔月發(fā)工資 就導致漏了一個月的工資沒有申報 應付職工薪酬在借方 想請問現在要怎么做 去更正個稅申報表 把漏的那個月補了嗎
關于調整。老師,我司是小企業(yè)會計準則,當月工資是次月計算和發(fā)放的。做賬時,一直按照著本月計提上月的工資社保個稅,同時在本月繳納上月的工資社保個稅。應付職工薪酬每個月都是0。實際這樣計提和發(fā)放估計是有點問題。第一,請問一直這樣操作的話,是否可以?是否要把前面的工資個稅社保在賬務上調整?然后按照常規(guī)的操作?第二,扣個稅系統上,是否需要調整下?第三,匯算清繳時,A104000期間費用表和A105050職工薪酬支出該如何填寫呢?賬載金額和實際發(fā)生額都是直接按照當年的財務報表填寫嘛?還是應該進行調整后再申報啊?
老師,課堂上講:個稅申報可以根據計提工資進行申報,也可以根據實際發(fā)放的工資進行申報,但是,如果公司財務緊張沒有及時發(fā)放工資,但某個員工在其他處有收入,那么會導致個稅稅率跳檔,我的問題:1.第一個問題,按照計提申報個稅,第一年和第二年匯算時會提示,第一年多繳稅了和第二年少交稅了嗎?2.第二個問題,請問按照計提和實際發(fā)放來申報個稅,請問,結合前后兩年,按照計提申報個稅和實際申報個稅,哪個會少繳稅
老師,記賬憑證的日期,實操課老師講的是:填寫原始單據上最晚的日期,但我又百度了一下,有的說記賬憑證日期填寫憑證的填制日期,請問: 1. 記賬憑證日期應該填寫什么時間的日期 2. 如果記賬憑證日期填寫的是編制憑證的日期,那么在月底財務還沒有結賬前,次月繼續(xù)編制記賬憑證,那么次月初編制的記賬憑證日期,可不可以填制次月的月份,比如1月份的憑證,填寫2月3日 3. 編號在前的憑證,記賬憑證上的日期能不能晚于記賬憑證編號在后憑證上的日期,比如1月份的3號憑證日期是1月8號,1月份10號憑證的日期是1月5日,就是說憑證號在后的記賬憑證上的日期 早于 記賬憑證號在前憑證上的日期,允許嗎 謝謝
進公司電子稅務局能查發(fā)票真?zhèn)螁?/p>
老師,剛接手一家公司,他家賬面上待抵扣進項稅額為0,但是電子稅務局上未勾選里還有29萬多,是沒有入賬的原因嗎?這樣正常嗎?我應該怎么處理?
社保年度繳費工資申報是填寫實際的工資還是填寫最低基數?
老師 如果我是16年高中畢業(yè) 自學考的初級并參加會計工作 23年報考的高起專 26年高起專畢業(yè) 那我26年能考中級嗎
我想接觸自然人與企業(yè)之間的關系,但是在電子稅務局上解除關系的地方出現這個對話框是什么意思呢?
支付了廣告費,未拿到發(fā)票。賬務處理,為什么使用其他應收款科目,而不適用預付賬款科目
老師 我想問一下考中級是需要??飘厴I(yè)5年且工作年限5年還是??飘厴I(yè)只要工作年限5年就可以
收到摩托車以舊換新的補貼款需要交增值稅嗎
公司對公貸款的利息,企業(yè)所得稅匯算清繳的時候需要調出來嗎
第一你按照計提的扣個稅,匯算清繳的時候會補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