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本身是賣酒的
客戶購買公司貨物達到一個限額以后,年底會免費請這些客戶去旅游,請問組織客戶去旅游這項行為在增值稅上是否視同銷售。(我理解是不是同銷售,應該是計入銷售費用)
老師,你好。我公司建材公司。 購買2臺電視。冰箱1臺送客戶。 請問應該進入什么科目? 是進入銷售費用-業(yè)務招待費嗎?
老師,子公司從母公司進一批酒,送給客戶,請問是應該視同銷售確認收入,還是應該算做銷售費用
公司是做技術服務的,銷售為了維護客戶買了黃金首飾贈送給客戶,這種情況是應該視同銷售還是應該計入招待費了
老師你好,我公司有一批服裝,我們送給我們客戶,可以做銷售費用?還是當視同銷售?
酒類銷售公司,相當于買進一批酒,一部分用于送客戶試飲,一部分用于自己接待客戶,送給客戶試飲的是做視同銷售還是做銷售費用,接待客戶的呢
同學您好, 這個視同銷售的
是試飲酒和招待用酒都是視同銷售還是,試飲酒視同銷售,接待酒做銷售費用
另外我送給客戶試飲 目前還沒收到客戶訂單也就是把沒有銷售收入 視同銷售這一款我應該怎么確認收入 是按進貨價確認收入 然后借方用什么科目,結轉成本也按進貨價結轉嗎,這樣贈飲是不是就不需要交增值稅了
飲酒和招待用酒都可做銷售費用
試飲酒和招待用酒都可做銷售費用
就是不視同銷售是嗎,稅法不是規(guī)定外購用于贈送視同銷售,那做銷售費用,稅務這塊怎么處理
賬務處理借:銷售費用,貸: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庫存商品
老師,我還是不懂,做費用了以后就不符合稅法視同銷售就少交增值稅了,這一塊怎么理解
確認了銷項稅就行了,計稅是銷項-進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