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學你好,借入時,借:銀行存款,700000元,貸:長期借款,700000元。支付工程款時,借:在建工程,700000元,貸:銀行存款,700000元。2021年應支付利息,借:在建工程,18000元,貸:應付利息,18000元,完工后的利息,借:財務費用,24000元,貸:應付利息,24000元,歸還時,借:長期借款,700000元,應付利息,42000元,貸:銀行存款,742000元。
某企業(yè)于2020年10月1日從銀行取得一筆專借款600萬元并用于固定資產的建造,年利率8%,兩年期。至2021年1月1日該固定資產建已發(fā)生資產支出600萬元。2021年1月1日從銀行取得一般借款300萬元,年利率6%。借入款項存入銀行,工程于2021年年底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tài)。2021年2月1日用銀行借款支付工程價款150萬元,2021年10月1日用銀行存款支付工程價款150萬元。要求:計算2020年和2021年借款費用資本化念額并做借款費用相關的賬務處理。
做會計分錄(1)2020年1月1日,企業(yè)向銀行借入3年期銀行借款1500000元用于生產線建設,年利率為6%,到期一次還本付息。工程于2022年1月完工。每年結息一次,到期一次還本付息。(2)公司2021年1月1日從銀行取得短期借款200000元。上述借款年利率為6%,期限6個月。每月結息,按季支付利息,做出后三個月的會計分錄。
甲公司于2021年開工建造一座廠房,當日為建造廠房從銀行借入專門借款1000萬元年利率為6%,期限2年,每年1月1日支付利息,到期償還本金。未使用的專門借款均存入銀行,月利率為0.05%,該工程于2022年6月30日完工,達到預足可使用狀態(tài)。工程建造中于2021年1月1日、2021年7月1日、2022年1月1日分別支出300萬元、300萬元、400萬元。要求:計算2021年專門借款利息資本化的金額,并作出相應的賬務處理
1.2019年1月1日,企業(yè)向銀行借入第一.筆借款500000元,用于工程建設,款項存入銀行,借款期限2年,工期為1年。該筆借款為分期付息,到期還本。每年1月1日支付借款利息。 2.2019年12月31日,企業(yè)計提長期借款利息,該借款年利率為10%。 3.2020年1月1日,支付長期借款利息。 4.2020年12月31日,企業(yè)計提本年的長期借款利息。 5. 2021年1月1日,企業(yè)歸還長借款本金和最后一次借款利息。 6.企業(yè)發(fā)行股票籌資資金,每股面值為10元,發(fā)行價格為15元,- -共發(fā)行10億股,取得款項存入銀行。 7.2021年1月1日,企業(yè)向銀行借入期限為6個月的借款200萬元存入銀行。借款年利率為6%,利息按季度支付。 8.2021年1月31日,企業(yè)計提本月的借款利息。 9.2021年3月31日,企業(yè)支付本季度的借款利息。(前兩個月已計提,第3個月未提) 10. 2021年7月1日,企業(yè)償還借款本金。 要求:根據經濟業(yè)務編制會計分錄。
企業(yè)為購建一生產線,2021年1月1日向銀行借入2年期 借款700000元,以銀行存款支付工程價700000元, 2021年12月31日工程完工,銀行轉來2021年應支付利 息18000元,完工后至還款日之間應付借款利息 24000元,該工程的借款按規(guī)定到期一次歸還本息。 2023年1月1日還款總額為742000元。 要求:根據以上資料作出相應的會計分錄。
老師您好!上個月計提附加稅借稅金及附加 貸應該稅費~應交城建稅 應交教育附加費應交地方教育費附加費,公司有留抵退稅額,無需繳稅。本月可以將這筆憑證原路紅字沖回嗎?
最新的所得稅優(yōu)惠文件是哪個
為什么我申報增值稅自帶的銷項數據與開票金額不一致是什么原因
我們公司專門給學校配送糧油米面調料的,配送費我們公司自己有配送的車子和人,我們配送的人和車子怎么開票?
小規(guī)模有稅負一說嗎?小規(guī)模我們每個月開的票少 不夠繳稅的線
導游代收代付的服務費屬于勞務報酬,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無論金額是否超過500元,都應按規(guī)定申報納稅。500元是起征點,低于500元可免征,但仍需申報。要是分兩次轉入給導游呢
運輸公司,購進牛肉干,用來給員工發(fā)福利,能抵扣進項稅額嗎
老師,我們購買材料沒付那么多款,對方給我們多開那十幾塊票怎么處理,謝謝老師
土地增值稅扣除項目中,會計核算的土地成本中兩大部分。 一個是土地征用費包括土地轉買價,手續(xù)費,拍賣傭金,大市政配套費,契稅,耕地占用稅; 一個是拆遷補償費包括拆遷補償費,安置動遷費,回遷房建造費,農作物補償費。 在土地增值稅清算里: 現在我知道土地征用費里的土地買價、手續(xù)費,契稅這三個在取得土地使用權支付的金額項目進行扣除。 拍賣傭金不得扣除。 大市政配套費是在開發(fā)成本-基礎設施費里扣除。 耕地占用稅、拆遷補償費、安置動遷費、回遷房建造費、農作物補償費在開發(fā)成本-土地征用及補償費項目中扣除。 麻煩幫我仔細看看,我說的各項扣除內容是否正確。錯誤的或遺漏的請指教。
老師好,2019年的公司,在202幾年完成減資可以不用實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