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學你好 借:在途物資-乙材料96000%2B3900*8000/(8000%2B5000) -丙材料100000%2B3900*5000/(8000%2B5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12480%2B13000 貸:銀行存款
8月7日,從外地丙公司購入原材料B材料2500千克,增值稅專用發(fā)票注明價款為100000元,增值稅額為17000元,丙公司代墊運雜費5000元。全部價稅款及運雜費已通過銀行轉賬支付,材料尚未運到。
購入甲材料2000千克,單價14元每千克,買價28000元,乙材料5000千克,單價九元每千克,買價45000元,交增值稅進項稅額12410元,運費5600元,全部款項已經用銀行存款支付,運費按材料的重量比例分配。
三日從永昌工廠購入301材料600千克買價3萬元,增值稅稅額3900元,302材料400千克,買價8000元,增值稅額1040元,發(fā)生運輸費500元含稅,取得增值稅普通發(fā)票款項已用銀行存款支付材料尚未到達,運費按材三日從永昌工廠購入301材料600千克買價3萬元,增值稅稅額3900元,302材料400千克,買價8000元,增值稅額1040元,發(fā)生運輸費500元含稅,取得增值稅普通發(fā)票款項已用銀行存款支付材料尚未到達,運費按材料重量分配。
購入甲材料6000千克,單價8元,增值稅稅率13%,價稅款未付,材料尚未驗收入庫。用銀行存款2722元支付上述甲材料外地運雜費。購入乙材料7200千克,單價10元,增值稅稅率13%,價稅款均通過銀行付清,材料尚未驗收入庫。購進丙材料2800千克,含稅單價9元;丁材料10000千克,含稅單價6元。稅率13%,款項均已通過銀行付清,材料尚未運達企業(yè)。供應單位代墊乙、丙、丁材料外地運雜費共3300元,共同性運雜費按采購重量分配。用銀行存款100000元預付訂購材料款。以前月份已預付款100000元的A材料本月到貨并驗收入庫,價稅款合計113000元,增值稅稅率為13%,用銀行存款補付尾款。本月購入的甲、乙、丙、丁材料均已驗收入庫,結轉其成本。
7)15日,購入乙材料8000千克,單價12元,價款96000元,增值稅稅額12480元;丙材料5000千克,單價20元,價款100000元增值稅稅額13000元,對方代墊運雜費3900元(假設不考慮運輸費的增值稅),全部款項均已通過銀行支付,材料尚未收到(運雜費按材料的重量比例進行分配)
建筑公司,公司死亡時間,公司支付的錢,是否在企業(yè)所得稅前扣除?
想請教一個問題,公司有個個體戶是勞務類型的,去年給這個個體戶轉了31萬的款,開了19萬的票,現(xiàn)在老板想要用這個這個個體戶開勞務票(大概26-27萬之間)給公司,給林芝項目用,這個操作可以嗎?還有就是需要準備哪些附件資料
賠償款可以要求對方開發(fā)票嗎?
收到了7-9月的租金發(fā)票。錢還沒支付,怎么做分錄
后面這幾欄余額怎么算,方法是什么,還是有點懵
公司門店臨時執(zhí)照怎么申請
沒有合同只有發(fā)票,交印花稅是按發(fā)票上的含稅價還是不含稅價交印花稅
老師,別的公司給我們公司贊助,讓我們給開發(fā)票,老師這種贊助開什么發(fā)票類目
你好,股權轉讓個稅所得稅的稅率是多少?
請問2家公司雖然法人不一樣,但是法人是親屬關系,其中一家因為資金跟不上,能否向另一家借款,但是無利息,且兩家無實際業(yè)務往來,是否有稅務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