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學你好,是這樣的。出口貨物也屬于我們銷售貨物。
第十二條的第一款和第十三條的第一款,感覺有點矛盾 第十二條 在境內銷售服務、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是指: (一)服務(租賃不動產除外)或者無形資產(自然資源使用權除外)的銷售方或者購買方在境內; (二)所銷售或者租賃的不動產在境內; (三)所銷售自然資源使用權的自然資源在境內; (四)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三條 下列情形不屬于在境內銷售服務或者無形資產: (一)境外單位或者個人向境內單位或者個人銷售完全在境外發(fā)生的服務。 (二)境外單位或者個人向境內單位或者個人銷售完全在境外使用的無形資產。 (三)境外單位或者個人向境內單位或者個人出租完全在境外使用的有形動產。 (四)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書上增值稅法里講扣繳義務人說“境外單位、個人在境內銷售勞務,在境內未設有經營機構的,以其境內代理人為扣繳義務人;在境內沒有代理人的,以購買方為扣繳義務人”。對于境外單位在境內銷售貨物、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是不是同樣適用?
你好老師,以下兩種說法是不是相互矛盾了呢 應稅行為發(fā)生在中國境內: 1.服務或者無形資產的銷售方或購買方在中國境內 下列情形不屬于在境內銷售服務或者無形資產 1. 境外單位或者個人向境內單位或個人銷售完全在境外發(fā)生的服務。
老師境外單位向境內單位銷售的完全在境外使用的貨物,這個要交增值稅嗎,為什么稅法上只針對服務,無形資產,和出租的有形動產做了境內境外交不交稅的規(guī)定,卻沒有對貨物和勞務說明
境內銷售的界定,這個意思是出口貨物,啟運地在境內,出口無形資產銷售方在境內,出口也屬于在境內銷售了嗎?
老師,請問下,車輛購置稅,是由公司幫客戶繳納嗎?還是客戶自己去稅務局繳稅呢?
老師好,目前工作好找嗎
帶料加工金項鏈,(沒有同類金銀銷售價格價格)。受托加工方只提供輔材,收取加工費,在計算増值稅與消費稅組成計稅價格有什么不同?(消費者提供供的金項鏈價格1萬,加工費500元,輔材300元)
老師如果對方虛開發(fā)票了。我們取得了進賬。都有什么稅務風險麻煩詳細給我說下謝謝
老師,我雖然有證,但是從來沒有真的開始做過帳,EⅩCe|,不會,這幾天我應該先學什么,我要從那里開始,無頭無路的?
老師,請問員工一下發(fā)3個月工資(5000元/月),如果正常發(fā)不用扣個稅,這樣一次發(fā)要扣個稅嗎?
您好~咨詢下【A公司接受B公司(非股東)捐贈的庫存商品一批,取得增值稅專用發(fā)票注明價款10萬 元、稅額1.3萬元,A公司直接將受贈金額全部計入了“資本公積”賬戶核算】。會計處理錯誤。想知道,一般什么時候可以計入資本公積這個科目?
老師沒有發(fā)票,購買一些亂七八糟的生活用品一大推都是小額零星支出,記一筆業(yè)務可以嗎?
老師,會計學堂APP,在哪里進入學注會的視頻?
老師自然人扣繳端怎么添加多個公司申報個稅么?
問題是他是出口啊,為什么算境內銷售
是出口,這個地方的境內銷售意思在強調是誰在銷售,能不能歸我們國家征稅的意思。不是簡單的理解在哪兒銷售。 出口貨物,我們國家也得管,即使免稅說明也是我們國家給他免稅,不符合條件還不免了,說明歸我們管轄。
哦,意思時境內銷售不能單純的在境內銷售,哪怕出口,他也是境內的單位在銷售,他也屬于增值稅征稅范圍,只不過給她免出口增值稅是吧,
是的,同學,這是在談誰有權管理的意思。就好像外國出口到咱國一樣,他們國家內部征不征他們說了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