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沒有暫時性的差異,你稅法允許抵扣100,你在會計上也是抵扣了100,他兩個是一致的。
老師您好!請問一下,企業(yè)發(fā)生的合理工資薪金支出,超過部分在當期和以后期間不允許扣除,不產生暫時性差異。企業(yè)為職工支付的保險費在規(guī)定范圍內,準予扣除,不產生暫時性差異,這句不太明白,既然已經扣除了,說明原值—未來抵扣金額=負債計稅基礎,這里有差異了,
老師,個人社保應該是不可以稅前扣除的,可是我覺得分錄很奇怪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薪金 100 貸其他應收款—個人代繳社保 30 銀行存款 70 借管理費用 100 貸應付職工薪酬—職工薪金100 計算企業(yè)所得稅時候,這個費用也一起按期間費用扣除了,可是那30不是員工自己出的嗎
甲公司2021年12月計入成本費用的工資總額為400萬元,至2021年12月31日尚未支付。假定按照稅法規(guī)定,當期計入成本費用的400萬元工資支出中,可予稅前扣除的金額為300萬元,其余100萬元當期及未來期間均不允許稅前扣除。甲公司適用的所得稅稅率為25%。假定甲公司稅前會計利潤為1000萬元。不考慮其他納稅調整事項,甲公司2021年確認的遞延所得稅金額為(?。┤f元。 A.250 B.0 C.275 D.25 【答案】B 【解析】應付職工薪酬的賬面價值=400萬元 計稅基礎=400-0=400(萬元) 賬面價值與計稅基礎相等,不形成暫時性差異,所以不確認遞延所得稅 但是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需要納稅調增100萬元。 老師這個計稅基礎為何不是400-300,不是稅法允許 扣除300,怎么就是0?
老師 應付職工薪酬合理扣除部分沒有暫時性差異嗎?為什么,例如工資薪金100塊 稅法規(guī)定工資薪金合理的部分可以扣除那計稅基礎就是100-100=0這個不是產生了遞延所得稅資產嗎?
甲公司適用的所得稅稅率為25%,2019年12月31日因職工教育經費超過稅前扣除限額確認遞延所得稅資產10萬元2020年度,甲公司工資薪金總額為1250萬元(本期全部發(fā)放),發(fā)生職工教育經費90萬元。甲公司2020年12月31日下列會計處理中正確的是 () 轉回遞延所得稅資產10萬元 增加遞延所得稅資產22.5萬元 轉回遞延所得稅資產2.5萬元 增加遞延所得稅資產25萬元 甲公司2020年按稅法規(guī)定可稅前扣除的職工教育經費=1250x8%=100(萬元),實際發(fā)生的90萬元當期可扣除2019年超過稅前扣除限額的部分 (10/25%=40)本期可扣除10萬元,應轉回遞延所得稅資產=10x25%=2.5(萬元),選項C正確。 10/25%是什么意思,為啥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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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講一臺車銷售了,怎么做分錄?
老師,旅行社的稅,報稅,跟別的不一樣嗎?難道
老師,好比我有10個庫存商品。我產生了銷售,確認收入,然后就要結轉成本,庫存就減少了,那么我要把這次收入作為預收我就不用結轉成本,庫存在賬上就不用減少了。但實際庫存少了。所以是不是做預收會比確認收入的賬上庫存數量結存多?
董老師 在線嗎?想咨詢您~
老師殘保金不是一年平均人數不超過30人就不用交嗎?它跟工資總數有關嗎?如果人數不超,工資總額大小不影響吧
將原公司業(yè)務部分拆分到新公司怎么操作
和法人借款支付報銷 分錄怎么寫
您好~有做過審計的老師嗎?想咨詢下,公司成本,一般實施的抽查是什么樣子的?
如果稅法允許抵扣80,你會計上抵扣了100以后,這個20以后抵扣的,他才是有暫時性差異。
謝謝老師
不要客氣,工作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