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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和乙買賣貨物,甲開出一張見票后定期付款的銀行承兌匯票給乙,乙后又將票據(jù)背書轉讓給丙,丁為乙的保證人,丙又將票據(jù)背書轉讓給戊,二十天后甲的開戶銀行A進行了承兌,情況如下。 1.如果開票時甲蓋的是合同專用章,此時票據(jù)是否有效?如果無效,乙后面的背書,保證,承兌等行為是否還有效,同時背書附條件,保證附條件,承兌附條件等條件是否有效?票據(jù)到期了,持票人持票還能收款嗎? 2.如果開票時蓋的是預留在銀行的財務專用章,后面的背書,保證,承兌蓋的章是合同專用章,那么此時背書,保證,承兌等行為是否有效,同時背書附條件,承兌附條件,保證付條件等條件是否有效。 3.如果保證,承兌,背書某個環(huán)節(jié)不符合規(guī)定,如背書有問題,承兌有問題,保證有問題,后面的被背書人還能否找背書人,承兌人,保證人進行追索?
老師支票的背書,被背書沒到期前可以無限次轉讓,那么這個票沒有多位置可以被背書吧,還有背書和被背書是轉讓方嗎
老師您好!我們收了對方的承兌匯票,也背書了,現(xiàn)在他們用銀行還款了,我把這張匯票給他們是背書轉讓還是退票?
老師你好 ,請問銀行承兌匯票中出票人與收款人,背書人與被背書人一定得是銷售和采購的關系才能開承兌匯票嘛?
出票人如果在匯票上記載“不得轉讓”字樣的,收款人不得將該匯票背書轉讓給他人,否則,背書行為無效。 疑問:不是背書有效但不對后手承擔票據(jù)責任嗎老師
請問一下我2024年出庫202多,入庫201.856噸,24年12月。庫存商品我出庫完了,但是沒有暫估0.144的庫存商品 并結轉成本,那我2025年2月購進68噸,出庫67.856噸,剛剛好沒有庫存,能在25年2月把商品出庫完不?
請問一下老師,會計必須每年繼續(xù)教育嗎?我只有初級,但不會再去考中級了,不繼續(xù)教育證書會吊銷嗎?
單位低價買個員工房子,為什么分攤到月查表,然后又是用的全部差價配的月表查好的率了?好別扭
你好,老師,我想請教一下,業(yè)務流:國內(nèi)公司綁定開通TEMU跨境店鋪,銷售給海外客戶,但是采購也是在海外采購,資金流:需要店鋪提款到國內(nèi)公戶,然后再從國內(nèi)公戶支付給海外供應商(不知是否可行),稅務放面:也是不知要如何操作,請問這邊是否知道在資金流以及稅務方面如何操作才合規(guī)呢?
老師 成立勞務公司后需要辦理哪些資質(zhì)不做勞務派遣會涉及到勞務分包
老師好,一般納稅人如果開普票就不用交附加稅了
老師資產(chǎn)負債表庫存商品300多萬其他應付款200多萬,我應該怎么辦呢
20x7年3月10日,甲企業(yè)與乙企業(yè)簽訂了租賃協(xié)議,將其自用的一棟寫字樓出租給乙企業(yè)使用,租賃期開始目為20x7年4月15日。20x7年4月15日,該寫字樓的原值為50000萬元,累計折舊為4000萬元,已計提減值準備1000萬元,公允價值為47000萬元: 20x7年12月31日,該項投資性房地產(chǎn)的公允價值為48000萬元。20x8年6月租賃期屆滿,企業(yè)收回該項投資性房地產(chǎn),并以55000萬元出售,出售款項已收訖。甲企業(yè)采用公允價值模式計量 這個題按照 售價-賬面+其他綜合收益,利潤是9000,但是我按照分錄,寫了T字賬,怎么都是10000,47000+1000-1000-2000=45000, 55000-45000=10000,理解不了,
想問一下限制性股票的解鎖條件和可行權條件的關系,不太明白兩者的區(qū)別
為什么不考慮增值稅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