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不行的,可以代為收款,但是發(fā)票,仍然應該按實際,而且得要跟合同一致。
老師,請問舉辦某個旅游活動,甲方和丙方簽了活動合作合同,里面有注明活動的收入都進入丙方賬戶;然后甲方和乙方簽訂活動票務合作合同,甲方另外出了委托收款函給乙方,注明由丙方作為票務收款方和賬務結算。那所有票款都打進丙方,但是丙方再和集團下屬企業(yè)和甲方簽三方協(xié)議,讓下屬幾家企業(yè)代開票給乙方,這樣操作是否可行,稅務審計方面有什么問題嗎?
#提問#老師幫我看下給代付單位開發(fā)票、簽的協(xié)議內容可行不可行。委托代付協(xié)議 甲方(合同委托方): 乙方(付款方): 丙方(收款方): 經甲乙雙方平等協(xié)商,達成如下協(xié)議: 1.甲方委托乙方代為支付廣東金橋百信(三亞)律師事務所的 律師 費用 2.乙方支付此款項視同甲方支付,由此引起的法律后果及相關稅務按照稅法相關規(guī)定處理。 3.乙方同意接受甲方委托,代替甲方支付此款項。 4.甲方委托乙方向丙方支付委托合同代理費13000元整、丙方收到乙方的付款后向乙方開具乙方抬頭的發(fā)票,視同丙方已向甲方開具發(fā)票。 5.乙方支付款項信息為: 銀行賬戶名稱: 銀行賬號: 銀行開戶行:中國工商銀行三亞河西支行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人(簽署): 法人(簽署): 或 其授權代表人(簽署): 或 其授權代
9.我公司出口一批貨物,采用的是遠期信用證結算,在結匯過不符,開銀行拒絕付款贖單。賣方只好委托銀行托收,采用遠式,但是買方資金緊張,建議改為承兌交單,否則拒絕接受貨合同,我方該如何做?
我公司出口一批貨物,采用的是遠期信用證結算,在結匯過程中出現了單證不符,開銀行拒絕付款贖單。賣方只好委托銀行托收,采用遠期付款交單的方式,但是買方資金緊張,建議改為承兌交單,否則拒絕接受貨物,并要求取消合同,我方該如何做?
下列關于增值稅納稅義務發(fā)生時間錯誤的是(?。?。 A. 銷項稅額確認時間、發(fā)票開具時間。如果開票在先,納稅義務發(fā)生時間依然為收款的當天。 B. 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銷售貨物,不論貨物是否發(fā)出,均為收到銷售額或取得索取銷售額的憑據的當天。 C. 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銀行收款方式銷售貨物,為發(fā)出貨物并辦妥托收手續(xù)的當天。 D. 采取賒銷和分期收款方式銷售貨物,為書面合同約定的收款日期的當天。無書面合同的或者書面合同沒有約定收款日期的,為貨物發(fā)出的當天。
有三方合同,合同中委托方有專門提到貨物交由收托方和第三方處理進行處理并進行資金結算
你好,你可以代付或者代收金額,但是你不能代開發(fā)票,明白嗎?是你們自己的業(yè)務,你們不能讓別人來開發(fā)票。
受拖方付款后,第三方開具發(fā)票給受拖方
你好,這個嚴格說起來,屬于虛開發(fā)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