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個體戶2025年第一季度銷項發(fā)票開超30萬元!月底做賬時,需要計提所需繳納的增值稅和附加稅嗎?如果計提,我這樣做對嗎?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轉出未交增值稅 3370.67 貨:應交增值稅-未交增值稅3370.67
借:營業(yè)稅金及附加 168.52
貸:城建稅、教育費、地方教育費 168.52
那如果月底要算利潤時,我這個增值稅3370.67+168.52元,要計算要稅費里面后再計算利潤嗎?還是等到第二季度實際繳納時再算?
做賬結轉捐益時,只需結轉營業(yè)稅金及附加,需要結轉增值稅未交增值稅嗎?謝謝!
計提附加稅算利潤的時候要減去的
那我4月份做這個賬時,還需要做上下個月需繳納的增值稅嗎?為什么增值稅算利潤的時候不需要減掉?
四五分做賬的時候做繳納增值稅的
因為增值稅不影響損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