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準則的會計科目表中,含有“準備金”的科目包括資產(chǎn)類中的“應(yīng)收分保合同準備金”科目,負債類中的“未到期責任準備金”科目、“保險責任準備金”科目,損益類中的“攤回保險責任準備金”科目、“提取未到期責任準備金”科目和“提取保險責任準備金”科目等。
一般準備金指從事存貸款活動的金融企業(yè)按一定比例從凈利潤中提取的,用于彌補尚未識別的可能性損失的一般風險準備,該項準備金作為利潤分配處理,并作為所有者權(quán)益的組成部分。
因此,對于計提風險準備金分錄怎么做,如下:
1.計提一般準備金,其會計分錄為:
借: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貸:一般準備金
2.計提專項準備金和特種準備金,其會計分錄為:
借:營業(yè)費用——××支出戶
貸:貸款損失準備——專項準備金戶
——特種準備金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