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設甲擁有一輛汽車,其與乙簽訂了汽車買賣合同,乙支付了購車款項,甲將汽車交付給了乙。然而,甲和乙均未辦理汽車所有權的轉移登記。后來,甲又與不知情的丙簽訂了同一輛汽車的買賣合同,并將汽車的所有權登記給了丙。 在這個情況下,乙雖然已經取得了汽車的占有,但由于未進行所有權轉移登記,根據《物權法》第24條的規(guī)定,乙作為受讓人不能對抗善意的第三人,即丙。因為丙在進行交易時信賴了登記的公信力,且無從知曉甲與乙之間的交易,因此被認定為善意第三人 最終,乙雖然已經取得了汽車,但不能對抗已經登記為所有權人的丙。乙只能向甲追究違約責任
老師你好,能舉一個動產抵押權登記只為對抗善意第三人的例子么?不太懂
老師,關于浮動抵押,我截屏的老師講課的這里,是不是不太對?浮動抵押,應該沒有登記對抗一說啊,而且,跟善意第三人也無關啊。講義上說的,無論是否辦理抵押登記,都不能對抗“已支付合理價款并取得抵押財產的買受人”啊。這個跟買受人是否善意,是否知情無關啊。
老師,善意第三人不就是正常經營活動的買受人嗎,為啥一下子說動產抵押登記以后可以對抗第三人,一下子又說即使已經登記也不得對抗正常買受人? 正常買受人和善意第三人到底啥區(qū)別? 能給舉個例子說明一下嗎,麻煩老師回答的詳細一點,謝謝
老師為何a和 c不能選,我知道特殊動產的登記對抗,但其他動產難道只要交付就取得所有權,也沒有所謂未經登記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意思一般動產只要交付就能對抗?
第四條這個,動產不是登記才能對抗善意第三人嗎,交付為什么大于登記呢
老會計說要我把7月份的記賬憑證全部導到桌面,然后另外做一個費用明細表,這是什么意思?
老師,公司有一個員工平時去掉保險都是2500多,老板要一次性給他1萬多的補助工資,現在報了6個月的個稅,這個月要報一萬多會不會交個稅
A用自己的私戶轉到了b公司的公戶,B公司能開票給a個人的名字的抬頭的發(fā)票?
我開的不征稅收入,我是個體報稅時候應該填在哪
在做2024所得稅匯算清繳時,全年取得發(fā)票金額是1025萬,存貨增加額是303萬,成本費用的金額是921萬,計稅金額是1025萬減去303萬等于722萬 此金額722萬與成本費用921萬存在199萬差異,系統(tǒng)因此判定為存在白條入賬,老師,那這199萬我該從哪些方面來理賬呢,現已查到2023有160多萬原材料未入賬,入到2024年了,2023存在負差額71萬左右,現在僅存的差額是不是屬于工人工資,折舊呢
老師這個密碼是怎么設置的
老師,公司購買了廢舊設備,發(fā)票品名就是這個,請問可以嗎
客戶2024年開給我們的發(fā)票,去年已經做賬并抵扣了,今年發(fā)現開錯了,金額沒錯,就是備注欄錯了,是不是讓對方紅沖,再重開,這個賬務怎么處理,是銷售費用
老師,平時說的進銷存軟件是商貿公司吧?那生產企業(yè)制造型的企業(yè),沒有進銷存吧?
老師,我這邊有一個居間費需要付款,我什么憑證都沒有,合同沒有,發(fā)票沒有。我付了之后會不會有什么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