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學,你好 對于按使用量收租,且租金不確定的融資租賃,出租方在確認應收融資租賃款-租賃收款額時,需要考慮以下幾個因素: 1.承租人的使用量:出租方應該根據承租人的實際使用量來計算租金。這意味著出租方需要了解承租人的生產或消耗量,并據此確定應收取的租金。 2.租賃期限:租賃期限會影響到租金的計算。出租方應該根據租賃合同中規(guī)定的租賃期限來確定每期的租金。 3.利率:如果租金是按照一定的利率計算的,出租方需要確定適當的利率。這通常會在租賃合同中約定。 4.其他費用:除了租金之外,還可能有一些其他費用,如維護費用、保險費用等。這些費用也應該被包括在租賃收款額中。 在具體的會計處理中,出租方可以在租賃期開始日,根據上述因素來計算租賃收款額,并以此為基礎確認應收融資租賃款。如果實際收到的租金與計算的租賃收款額存在差異,應該及時調整應收融資租賃款的金額。

租入的固定資產,新準則是不是規(guī)定除了低價值租賃和短期租賃,一律計入“使用權資產”、“租賃負債”,確認資產負債。是不是不在分融資租賃和金融租賃
不悔老師麻煩回答下 以下是我對租賃的總結,您看下對不對 承租人初始確認: 借 使用權資產
應收融資租賃款-租賃收款額 的初始確認金額 比 融資租賃-租賃付款額 的初始確認金額 要多一個 承租人有關那方和第三方的擔保余值對嗎? 未擔保余值在應收融資租賃款-租賃收款額里面嗎?
為什么未擔保余值減少,應收融資租賃款-未確認融資收益減少,未擔保余值減少,租賃收款總額減少,租賃收款凈額減少,租賃收款總額減租賃收款凈額等于應收融資租賃款-未確認融資收益,,怎么知道這個收益是減少的呢,
老師,新租賃準則,出租方融資租賃,按照未實現融資收益逐期確認收入如何理解呢?不是收到租賃收款額額嗎?為什么不能直接將這個作為收入?
必須提供給他嗎,有沒有什么好的方法
今天接到稽查局電話,是2020年一家給我們公司開的55萬發(fā)票是虛開,那個公司是空殼,讓我明天把2020年做賬憑證帶去和那張發(fā)票帶過去,怎么應對好,拿去是不是后期要求補稅交錢
老師 銷售毛利率咋算呢
個體戶升級為公司后,會計賬是要重新建賬嗎?
老師,您好,我們公司是陜西西安的,屬于互聯網平臺,這個如何報送呢?我看之前報送截止時間是10.31,我們之前沒有接到通知,沒有報送,現在應該怎么辦
老師 銷售毛利咋算呢
手工帳月底結轉,怎么算
老師,我們公司從個人那里租房過來,再租給另一家公司做酒店,我們公司給對方租賃票,那我們公司還要交房產稅嗎?
公司之后要注銷的,把其他應付款轉入營業(yè)外收入導致本年利潤是14萬,沒有可以彌補的以前年度虧損,現在打款進來直接做資本公積,之后款用來還之前欠老板的9萬元,剩余的錢發(fā)之后的工資社保,等到本年利潤是負數時就注銷,這樣打款進來做資本公積,后面會不會被稅局認定為逃稅籌劃得補交稅?
這個界面怎么選擇啊,怎么操作
應該及時調整應收融資租賃款的金額,具體怎么調啊,怎么做分錄
①在租賃期開始日,出租人應當按尚未收到的租賃收款額,借記“應收融資租賃款——租賃收款額”科目,按預計租賃期結束時的未擔保余值,借記“應收融資租賃款——未擔保余值”科目,按已經收取的租賃款,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按融資租賃方式租出資產的賬面價值,貸記“融資租賃資產”等科目,按融資租賃方式租出資產的公允價值與其賬面價值的差額,借記或貸記“資產處置損益”科目,按發(fā)生的初始直接費用,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差額貸記“應收融資租賃款——未實現融資收益”科目。 企業(yè)認為有必要對發(fā)生的初始直接費用進行單獨核算的,也可以按照發(fā)生的初始直接費用的金額,借記“應收融資租賃款——初始直接費用”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然后借記“應收融資租賃款——未實現融資收益”科目,貸記“應收融資租賃款——初始直接費用”科目。 ②出租人在確認租賃期內各個期間的利息收入時,應當借記“應收融資租賃款——未實現融資收益”科目,貸記“租賃收入一利息收入”“其他業(yè)務收入”等科目。 ③岀租人收到租賃收款額時,應當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應收融資租賃款一租賃收款額”科目。
租金不確定,后面租金確定了怎么做賬?
租金不確定,指的是多大概率?或者多少金額確定?
應該及時調整應收融資租賃款的金額,具體怎么調啊,怎么做分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