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納稅調增明細表第三十行里
老師,我現在遇到19年的一筆26000房租費,重復確認了,2020年匯算清繳沒有調整, 1.現在正確的做法是去做更正申報,我想問一下,更正申報流程是什么?很麻煩嗎?稅務局會不會找別的問題???這個公司特別小小規(guī)模。 2.另一種有人建議直接在當期紅沖,但是今年1至11月份管理費用都是零,如果現在紅沖,會發(fā)現管理費用負數,這會不會引起稅務局的警覺?稅務局眼前一亮,我就不好過了。稅務局就很可能看出來沖了19年的費用了 3.如果在2021年匯算清繳調增的話,稅務局以后發(fā)現這個問題 還會不會要補稅?或者補稅從今年匯算清繳結束到明年匯算清繳結束之間補稅?還是今年匯算清繳之后都補稅?
老師您好,我問一下,就是我們公司有一些小時工,然后有的月份發(fā)工資,有的月份不發(fā),給他們報個稅是按照正常工資薪金所得來報的,沒有工資的月份就將人員狀態(tài)改為非正常狀態(tài),輸入離職日期,有工資的月份再調回來,這樣是不是個稅系統(tǒng)就不能統(tǒng)計她的累計收入了,但是減除費用還是每個月在累計,這樣他就不用交個稅,匯算清繳的時候會不會有問題,如果這個小時候離職了,后面匯算清繳多退少補是要我們去補么還是?還是說我的設置有問題所以系統(tǒng)才沒有累計他的收入呢?盼回復
老師:您好!我有一份兼職收入,每個月500元,平時不發(fā)放工資,到春節(jié)前才一起發(fā)放。兼職公司的賬務處理是代理記賬公司處理的,代理記賬公司沒有經過我同意,在個稅申報系統(tǒng)2022年1-12個月每個月申報我5000元的工資收入。這樣操作的結果就是匯算清繳我要補繳個稅。因為接近3月份的匯算清繳時間,我打開手機端口的個稅APP系統(tǒng)查詢發(fā)現了這個情況,和代理記賬公司溝通后,她們說可以修改2022年的個稅申報數據,請問老師,這個數據還可以更改嗎?
老師們,我今年3月20-4月20份就在一家事務所做了兼職,一共就給我5千元工資,4月26日離職,事務所的會計沒在單位個人所得稅申報系統(tǒng)里填寫我的工資,因為工資發(fā)下來是到6月中旬了,我剛剛打我們本地稅務咨詢電話了,說不論勞動報酬所得還是工資所得必須單位代扣代繳,因為我現在已找到全職工作已在新公司申報了,之前離職的那家事務所非要我身份證號現在要申報個稅,這個不沖突了嗎?我說我在明年做個人綜合匯算清繳申報時自行補報可以嗎?
老師,我公司24年8月28日有一女員工離職,老板答應她社保和公積金先放我公司給繳納,但是社保和公積金的錢全額讓她自己出,她的個稅從9-10月都沒有申報過,個稅系統(tǒng)里員工信息采集界面她的狀態(tài)已經轉為非正常了,離職日期個稅系統(tǒng)也寫的是8月28日,今天我給她改成正常并且日期我也給刪除了,因為11月公司做了工資表又要申報個稅了,公司目前從8月份一直拖欠工資沒發(fā),但是個稅申報也正常繳納個稅沒斷繳過,問問這樣情況,這個月是否還給她轉回非正常狀態(tài)并離職日期改回原來的那個日期,還是在當下正常狀態(tài)下重新給她0申報個稅?(因為個稅申報這個女的已經從8-10月都沒有申報過了),這種情況怎么辦好?老師指點下 謝謝
老四您好,醫(yī)療保險數是填寫最低繳納基數嗎?補充醫(yī)療保險怎么填寫
公司是小規(guī)模納稅人,名下有一輛汽車,租出去給合作公司用,請問能開發(fā)票收入嗎?稅率是多少?謝謝
您好~咨詢下: 中央固定收入:車購關船進增消。 地方政府收入:三地一房汽車包(保)夜。 中央和地方共享收入:增企個,印姿(資)勢 (市,城建稅)。 這個地方知識點,有什么好方法記憶嗎?
老師好 銷售貨物與提供勞務這里都有安裝費,我想問,是不是兩處說的是同一個意思也就是賣貨需要同時提供安裝,那么安裝對應收入確認時點就是看這個安裝是簡單還是復雜,如果是簡單那就是發(fā)貨就可以確認安裝收入,如果按照是復雜比如電梯那就是安裝完客戶說沒問題才可以確認安裝收入,是這意思嗎?
老師好,外貿企業(yè)退稅是按月的嗎?還是一個月內可以多次退稅
@董孝彬老師你好,以下有個判斷題,第8題現值指數不是大于1項目才有可行性嗎,等于1也有可行性?
實收資本繳納印花稅后,做賬可以不計提印花稅,直接按實繳后做分錄么,借:應交稅費-應交印花稅 貸:銀行存款
金稅四期具體是指什么?
請問老師,在哪里可以審核憑證和結賬?謝謝
上個月銀行賬收到投資款,那印花稅什么時候申報
賬載金額,稅收金額,都填9800嗎
張載金額9800 稅收金額是零
前同事已經把這個9800元記入管理費用-員工工資去了
不要緊這里不妨礙在管理費用里
那期間費用明細表里面、如何體現這個9800元呢?填在其他那一欄嗎?
這里體現不了的這個